近日,周至县人民检察院
对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
提起公诉
基本案情
王某某和吴某某系同村人,两家的庄稼地相邻。
一日,王某某妻子陈某某怀疑自家地里的一行玉米被相邻的吴某某家掰了,遂前往吴某某家质问,二者因此事发生纠纷。随后,吴某某家人先后两次前往王某某家门口,双方继续发生争吵,冲动之下引发肢体冲突。
吴某某眼部被王某某打伤,经正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。现王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提起公诉。
法条链接
《刑法》第234条规定,犯故意伤害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致人重伤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检察官提醒
邻里关系和为贵,
却因玉米招是非。
大打出手轻伤害,
锒铛入狱才知悔。
遇事千万要冷静,
莫为小节引纠纷。
各退一步天地宽,
和睦相处两心欢。
山西省偏关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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